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