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职务时,应当使用藏语言文字或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