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有效发生本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以及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