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有文物保护单位的风景名胜区、公园、旅游景区等的管理单位,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养所必需的经费应予保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