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三章 督导的实施第二十八条有效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建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根据需要聘请专家参加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