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的园林绿化规划,积极发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