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和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