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享受的法定权益第五十五条有效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的环境保护税,除上缴自治区外,由自治县统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5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