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鼓励民间工匠、工艺的传承与发展。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民间工匠、艺人开展民族传统技艺的培训、研究和交流等活动,培养传承人。

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