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编制具有民族特色的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中心城镇、重点乡镇、特色乡镇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