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族文化交流合作机制,依托民族传统节日,通过举办民族文化艺术展演、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方式,宣传展示民族传统文化。每三年组织举办一次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体育运动会。

每年四月为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月。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活动,提高公民的保护意识。

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