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开展非物质工业遗产的记录和非物质工业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整理、出版等活动。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