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第二十九条有效不可移动的工业遗产权属变更的,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应当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告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