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八条有效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制度。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