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有效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将批准的风景区规划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风景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