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第四章 公路管理与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服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建立公路服务设施监督检查制度,并进行定期考核。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公路服务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