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和卫生健康部门共同确定残疾评定医院或者专业机构。残疾评定医院或者专业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作出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

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受理办理申请、按照前款规定的评定结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办证原始档案管理工作。

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地级以上市残疾人联合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分别与本级卫生健康部门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残疾评定的机构认定、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争议受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