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和康复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推进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机制。卫生健康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建立残疾儿童筛查、残疾预防干预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监控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