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开展志愿助残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扶贫解困、生活照料、支教助学、出行帮助等服务。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残疾人事业公益宣传,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