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任何单位、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接到举报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