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公路两侧边沟应当保持畅通。确需占用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重建排水设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