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经依法批准,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可以设立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设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除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应当服从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