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店面招牌、标识标牌、电子显示屏,安装太阳能、遮阳棚、遮雨棚、空调外机、油烟机、排气扇(管),张贴宣传品等,应当符合管理机构的统一规范。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