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

本条例所称绿地率,是指建设工程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