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投资、资助、捐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参与公园广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接受资助、捐赠的单位,应当将收到的财物登记造册,并定期向社会公示使用情况。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