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游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进行游览、休闲、健身、文化娱乐活动;

(二)劝阻违反规定的游园行为;

(三)举报、投诉违法行为;

(四)对公园广场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五)对公园广场管理机构工作进行监督;

(六)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