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园广场内设置噪声监测点,公园广场管理机构配合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园广场内因活动产生的噪声进行不定期监测。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