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第四章 服务和使用第三十六条有效政府管理的公园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非政府管理的公园向社会免费开放。收费公园应当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定群体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并在售票处显著位置标明游园内容、票价种类、优惠对象、优惠幅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公园举办临时展览等活动需要收取门票或者调整门票价格的,按照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