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经自治县以上(含自治县)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鉴定,确系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后遗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免费治疗。治疗期间,有工作单位的,视同出勤,其工资奖金照发;城乡居民家庭生活困难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因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