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二)项规定的,由林业、农牧、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及所属森林公安、草原监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