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违反规划管理的建设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管理的建设行为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