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有效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享受本条例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