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优惠待遇第二十二条有效开发区的新增财政收入,自1995年起,五年内全部返还开发区,专项用于开发区建设。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