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利用第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和沿海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法管理用海活动。地方法规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