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生活垃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强制分类制度,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