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六章 保障监督第五十四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税费优惠。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