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保护区内新建的电力、通信等设施,应当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不能对黑颈鹤产生危害;黑颈鹤夜宿地和主要觅食地内已建成的电力、通信等设施对黑颈鹤产生危害的,管理机构应当与电力、通信等部门协商,按照保护区总体规划进行改造。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