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志书、年鉴、地方史数字出版物的编纂、管理与开发利用,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