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编纂地方志应当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做到观点正确、资料可靠、体例严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