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六章 规章的备案审查第五十一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的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常务委员会备案。报送备案的规章,应当包括备案报告、规章正式文本和说明,以及制定规章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等材料。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