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十条有效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且向社会公布。年度立法计划应当按规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