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第一条有效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