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有效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