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天然林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