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广播电视管理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