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和区县(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督举报制度,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活动,督促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单位应当配合市和区县(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