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单位应当保障用户的基本收视权益,根据用户的需要提供基本收视服务并提高基本收视服务质量,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用户购买非基本型机顶盒等终端设备,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用户订购付费频道等增值服务。

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单位应当向居民用户免费提供基本型机顶盒,并保障社会公众免费收看中央和本省、市以及所在地县级电视台第一套节目。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