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统一联动、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应急广播体系,通过广播、电视以及应急广播智能终端等方式,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等服务。应急广播建设以及运行维护经费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