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条已废止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转让、出租、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