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抵押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房地产抵押期满,债务清偿完毕,抵押合同即告终结。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